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擬對長春至深圳國家高速公路河源熱水至惠州平南段改擴建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批準決定的公示
根據長春至深圳 (略) 河源熱水至惠州平南段改擴建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技術評估報告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廳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批準決定。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2022年04月12日至2022年04月18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廳反映。
聯系地址:廣州市天 (略) (略)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政務服務窗口,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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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020- ***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廳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長春至深圳 (略) 河源熱水至惠州平南段改擴建工程 |
建設地點 | 廣東河源東源縣;廣東河源源城區;廣東惠州博羅縣;廣東惠州惠城區;廣東惠州仲愷區;廣東惠州惠陽區 |
建設單位 | 廣 (略) |
項目概況 | 長春至深圳 (略) 河源熱水至惠州平南段起于河源市東源縣仙塘鎮熱水互通立交,終于惠陽區鎮隆鎮平南互通立交,由原 (略) 及 (略) 的河源熱水至埔前段組成,全長約 *** 公里。改擴建項目采用兩側拼接加寬方式、按雙向8 (略) 標準進行擴建, (略) 面重新攤鋪瀝青。項目改擴建完成后, (略) 基標準寬度為42米,設互 (略) ( (略) )、 (略) (擴建現有、改建現有停車場為服務區、 (略) )、 (略) ( (略) )。埔前互通 (略) 段設計速度為120公里/小時, (略) 段設計速度為100公里/小時。 |
環評機構 | 山西省交 (略) 站(有限公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及環境影響 |
公眾參與情況 |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開展公眾參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