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彭陽縣姚河塬遺址鑄銅作坊區臨時保護項目初步設計的批復
縣文化旅游廣電局:
你單位《關于申請批復彭陽縣姚河塬遺址鑄銅作坊區臨時保護項目初步設計的報告》(彭文廣發〔2022〕108號)及附件收悉(項目代碼:2210-*-22-01-*),根據2022年10月12日縣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22〕81號、初設審查意見及修改文本,原則同意彭陽縣姚河塬遺址鑄銅作坊區臨時保護項目初步設計,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建設的必要性
為進加強鑄銅作坊區遺址保護工作,避免已發掘區遺跡及探方壁等受物理機械破壞、雨水沖蝕、溫濕度變化影響導致開裂、坍塌、表面剝蝕等病害,實施彭陽縣姚河塬遺址鑄銅作坊區臨時保護項目十分必要。
二、建設地址
該項目位于彭陽縣新集鄉姚河村姚河塬遺址保護區域內。
三、建設規模及內容
新建高6.15m地上一層鋼結構1#臨時保護棚1377.3㎡、高5.85m地上一層鋼結構2#臨時保護棚311.3㎡。
四、建設期限
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
五、招標方式
項目建設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招投標法律法規,具體招標方式見附件1。
六、投資概算及資金來源
項目概算總投資160.71萬元,其中:工程費140.2萬元,其他費12.86萬元,預備費7.65萬元。
資金來源:縣財政自籌。依據自治區發改委《關于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堅決防范政府債務和欠款欠薪行為的通知》寧發改投資〔2019〕817號文件精神:“項目資金未全部落實的不得開工建設,資金到位后方可開工建設”。
請你單位嚴格按照批復的建設規模和內容組織建設,從嚴控制概算投資,一般設計變更可在批準概算內調劑解決,批準的概算投資不得突破。要嚴格執行文物保護、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相關保護措施要取得相應文物行政部門批準,必須確保文物保護單位安全,落實生態紅線要求。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做好相關工作,優化施工圖設計,盡快開工建設。要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四制”管理規定,擇優選擇施工隊*,確保工程質量,同時做好自治區政務服務網投資項目在線審批平臺和寧夏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網上申報工作。
此復。
附件:1.招標事項核準意見表
2.彭陽縣姚河塬遺址鑄銅作坊區臨時保護項目投資概算表
彭陽縣審批服務管理局
2022年10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