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惠城至坪山高速公路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及公告
【詳細信息】
| 行政許可決定書文號 | 粵環審〔2025〕227 號 | ||||
|---|---|---|---|---|---|
| 項目名稱 | 惠城至坪 (略) | ||||
| 許可類別 | 普通 | ||||
| 許可內容 | 惠城至坪 (略) (略) (略) 、 (略) (略) ,線 (略) (略) 永湖鎮, (略) (略) 坪地街道,與深圳外環高速相接,全長約31.13公里。項目按照雙向八車 (略) 技術標準建設,設計速度100公里/小時, (略) 基標準寬度42米;全線共設置主線橋梁28座,隧道2座;設置互通 (略) ,設置管理 (略) 、 (略) 1處、 (略) 1處及收 (略) 。 | ||||
| 許可證書名稱 |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惠城至坪 (略) 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 ||||
| 許可編號 |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廣東陜建惠 (略) (略) |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工商注冊號 | 組織機構代碼 | 稅務登記號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MAE5HPTN00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別林 |
|---|---|
| 法定代表人證件類型 | 身份證 |
| 法定代表人證件號碼 | ** |
| 許可決定日期 | 2025年11月20日 |
| 許可有效期自 | 2025年11月20日 |
| 許可有效期至 | 長期 |
| 許可機關 |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
| 當前狀態 | 有效 |
| 備注 |
【正文信息】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惠城至坪 (略) 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廣東陜建惠 (略) (略) :
你單位報批的《惠城至坪 (略) 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等材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惠城至坪 (略) (略) (略) 、 (略) (略) ,線 (略) (略) 永湖鎮,與惠霞高速、甬莞高速相接,向 (略) (略) 三和街道、秋長街道, (略) (略) 坪地街道,與深圳外環高速相接,全長約31.13公里。項目按照雙向八車 (略) 技術標準建設,設計速度100公里/小時, (略) 基標準寬度42米;全線共設置主線橋梁28座,隧道2座;設置互通 (略) 、管理 (略) 、 (略) 1處、 (略) 1處及收 (略) 。
二、根據報告書的評價結論,深圳、 (略) (略) 的意見和省環境技術中心的技術評估報告,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和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并確保生態環境安全的前提下,我廳原則同意報告書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和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項目建設和運營中還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落實沿線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施工期間嚴格劃定施工范圍,制定合理的施工作業方案,優化施工組織,及時進行復綠。合理設置大臨工程施工場地,做好各項環保措施,不得在在森林公園及生態保護紅線等生 (略) 范圍內設置棄土(渣)場、預制場、施工營地等設施。在臨近森林公園及生態保護紅線等 (略) 段,加強施工管理,優化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藝,采取低噪聲施工方式,設置圍擋防止夜間光污染,盡量減少對野生動物及生態環境影響。針對涉及生態 (略) 段,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履行相關手續,否則不得 (略) 域動工建設。加強施工期監督、環保宣傳教育以及生 (略) 的生態監測。
(二)嚴格落實地表水環境保護措施。施工場地和施工營地的布置盡量利用現有的基礎設施,盡可能遠離地表水體,并設置截水溝、沉淀池、隔油池等設施,施工產生污(廢)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營運期管理中心、 (略) 、收費站等附屬設施 (略) 理后回用或委托有關單位外 (略) 理。
(三)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場地選址應盡可能遠離居民點,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采取先進的施工工藝,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在臨近聲環境敏感目標施工時,應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減少施工噪聲影響,確保施工噪聲符合《建 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要求。
(略) 段采 (略) 面等措施降低噪聲源強。經過聲環境 (略) 段,分情況采取降噪措施,聲環境質量達標的,項目實施后原則上仍須達標;聲環境質量不達標的,須強化噪聲防治措施,確保項目實施后聲環境質量不惡化。對運營期噪聲預測超標的聲環境敏感目標,優先采取聲屏障等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必要時輔以隔聲窗措施,有效控制噪聲影響。加強沿線聲環境敏感目標噪聲影響跟蹤監測,并根據監測結果及時增補和完善降噪措施。聲屏障的設計在總體符合有關交通基礎設施工程技術規范以及安全等相關標準要求的基礎上,其形式、結構、材質、長度、高度等應滿足設計降噪效果和聲環境質量改善要求。
(四)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加強施工揚塵污染防治,施工期垃圾、渣土、砂石等運輸車輛實行密閉式運輸;落實施工現場圍蔽、設置沖洗設施、道路硬化等防塵措施,有效控制大氣環境影響;施工揚塵等污染物排放應符合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瀝青拌合宜選用先進的封閉式拌和設備全封閉作業。加 (略) 、管理中心等附屬設施餐飲油煙治理,配套安裝油煙凈化設施。
(五)分 (略) 理各類固體廢物。及時清運、 (略) 理施工期間產生的各類固體廢物,建筑垃圾實行源頭減量、分類收集,提高回用率,盡量減少工程棄渣量,不能回用的及時清運至棄渣場。生活垃圾經定點收集后交由環衛部 (略) 理。危險廢物的污染防治須嚴格執行危險廢物管理的有關規定,送有資質 (略) 理處置。
(六)有效防范環境風險。落實環境風險防控、突發環境事 (略) 置等各項措施。全線跨河橋梁按規范要求設置防撞護 (略) ,跨越石門潭水庫、橫嶺水等II類水體段橋梁防撞護欄等級提高至加強型SS級,設置橋面徑流收集系統及事故應急池。配備風險應急物資,制訂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加強應急聯動, (略) 域環境安全。
(七)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在施工和運營過程中,應定期發布環境信息,建 (略) ,加強與沿線地方政府、相關單位和群眾的溝通協調,及時回應和解決公眾關心、擔憂的環境問題,切實維護公眾合法環境權益。
三、項目環保投資應納入工程投資概算并予以落實。
四、報告書經批準后,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你單位應當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
五、你單位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應將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概算納入設計以及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并明確責任。項目建成后,應按規定程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六、深圳、 (略) (略) 要嚴格落實事中事后屬地監管責任,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你單位應自收到本批復后2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后的報告書分送上述部門,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日常監督檢查。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5年11月20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滿三十日屆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