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東縣數據局關于2026年7月14日擬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做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現將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個工作日。
受理公示反饋情況:無意見
聯系電話:0513-*
通訊地址:如東縣掘港鎮城中 (略) 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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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油脂深加工(二酯食用油)生產線升級改造項目 | (略) 如東縣岔河 (略) 33號 | 金 (略) | 南通* (略) | (略) 場需求,利用自身實力和優勢,投資*元,利用現有廠房,購置酶法酯交換系統、分子蒸餾系統、輔助單元等設備,將一級食用油轉換成二酯食用油,項目建成達產后,預計可形成年產二酯食用油1500t/a(全廠總產能不變)。本項目已通過如 (略) 備案,備案號為東行審*號,并同意開展項目建設的前期工作。 | (1)本項目蒸餾冷凝不凝氣依托現有1套“一級水噴淋+一級堿噴淋”處理后通過24m排氣筒DA013排放;儲罐采用氮封裝置,大小呼吸廢氣無組織排放。 有組織排放的非*烷總烴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1 排放限值要求,廠界無組織排放的非*烷總烴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3 排放限值要求,廠區內非*烷總烴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要求;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1標準限值。項目 (略) 理達標后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措施可行。 (2)本 (略) 實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體制。項目工藝廢水、真空系統廢水、地面沖洗水廢水經廠 (略) 理站(工藝:隔油調節+混凝氣浮+厭氧+接觸氧化池+二沉池+混凝 (略) 理工藝)處理后與純RO濃水、冷卻塔排水一并接管如東縣岔 (略) ,尾水排至九洋河。廢水接管標準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4中三級標準、《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2015)表1中B等級標準,對周邊水體影響較小,措施可行。 (3)本項目噪聲源包括各類生產設備、風機及各類泵等,通過選用低噪聲設 (略) 、隔聲減振等措施,東、西、北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3 類標準,南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4 類標準,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措施可行。 (4)本項目一般工業固廢收集后委托一般工 (略) (略) 理/外售綜合利用,危險廢物委托有資 (略) 置,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均得 (略) 理、處置,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措施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