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比選昌華街普惠性托育服務項目承接運營機構的公告
| 發布時間 | 2026-07-27 | 項目編號 | 點擊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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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略) 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穗府辦〔2024〕3號)、《 (略) 貫 (略) 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實施方案》(荔托育〔2024〕1號)以及相關文件要求, (略) 昌華街道擬公開比選機構承接昌華街道普惠性托育服務項目,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情況
(一)項目名稱: (略) 昌華街道普惠性托育服務項目。
(二)項目內容:昌華街道普惠托育園的建設及運營。
(三)項目地址:昌華 (略) 內場地(面積約300平方米)
(四)項目資金:根據《 (略) 衛生健康委員會 (略)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略) (略) (略) (略) 關 (略) 普惠性托育機構認定及資金補助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穗衛規字〔2024〕4號)等文件通知,給予相應的獎補資金,具體獎補金額及撥付流程以當年財政實際撥付為準,補助資金須專款專用,接受上級財政、審計及街道監督。
二、項目需求
(一)項目任務
街道提供場地,用于普惠托育服務項目使用,由中選第三方機構承接具體的建設及運營。建成1個符合標準驗收指引的普惠托育園, (略) 域內的3歲以下嬰幼兒提供質量保障、價格普惠、方便可及的照護服務,打造服務于0-3歲嬰幼 (略) 。
(二)服務周期:合同期為三年(合同期內如遇國家、省、市、區法律法規及政策調整,雙方應按新規定執行并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服務對象:昌華街道轄內0-3歲嬰幼兒。
(四)服務形式:根據提供服務的時長不同,分為全日托、半日托和計時托、臨時托等形式。
(五)場地說明:根據《區政府常務會議紀要》(荔府17屆125次〔2025〕26號)、《 (略) (略) 關于解決街道向第三方出租行政事業單位國有物業建設普惠托育機構場地租賃問題的請示》(荔衛報〔2025〕26號)文件要求,按5元/平方米的租金標準出租給中選第三方機構。在場地改造啟動前,中選第三方機構需按要求將服務場所方案設計、施工改造、軟裝提升方案報街道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物業費、設施維修維護費及公益活動保障費等,均由中選第三方機構自行承擔。
三、報名要求
(一)服務機構要求
1.依法登記注冊的企業、社會組織、事業單位,持有有效營業執照、社會組織登記證書或事業單位人證書,經營范圍/業務范圍含托育服務/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等相關內容;
2.有與開展托育服務相適應的設施設備、專業人員及運營能力,承諾在開展托育服務前,取得托育服務相應的資質要求,如提供餐飲服務的,應當提交《食品經營許可證》;
3.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和財務狀況,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無嬰幼兒照護領域不良從業記錄,且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 (略) 或聯合體報名。
(二)人員要求
根據普惠托育園場地條件和嬰幼兒規模,配置綜合管理、保育照護、衛生保健等工作人員。具體為:項目負責人1人,應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有從事兒童保育教育、衛生健康等相關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經歷,且經托育機構負責人崗位培訓合格。保育人員按比例配備,與嬰幼兒的比例應當不低于以下標準:乳兒班1:3,托小班1:5,托大班1:7,保育人員應當具有嬰幼兒照護經驗或相關專業背景,受過嬰幼兒保育相關培訓和心理健康知識培訓。保健人員1人,取得相關上崗資格,應經過婦幼保健機構組織的衛生保健專業知識培訓合格。
(三)報名材料及要求
1.單位資質證明:包括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證照。
2.項目運營能力:提供適應項目服務要求的設施設備及工作人員情況,以證明申請單位具備承擔本項目的能力。
3.設計方案:對服務場所進行建設改造、空間利用的設計方案、圖紙等內容。
4.運營方案:詳細闡述托育機構的運營理念、服務內容、人員配置、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內容。
5.財務狀況證明:提供近1年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以證明申請單位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
6.承諾書:報名機構保證所提交資料真實、完整、有效,否則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任何損失。
7.報名文件需包含(但不僅限于)以上材料,裝訂成冊,一式一份,均需要加蓋單位公章及騎縫章。
四、報名方式
報名機構可采取直送、郵寄兩種方式送達相關材料。以直送方式送達的,送達時間以簽收時間為準;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送達時間以實際收到資料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報名資料一次報送齊全,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對資料進行密封,否則視作無效報名。
(一)提交資料時間:2026年7月28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共3個工作日),工作日每天9:00-12:00,14:00-18:00。
(二)提交資料地點: (略) (略) 人民政府昌華街 (略) 公共服務辦公室(昌華大街5號一樓),聯系人:麥先生(020-(略))。
五、評審方式
昌華街道將專門成立項目比選小組,召開比選會議,對報名機構的資質、運營方案等進行綜合評審,根據得分情況,確定1家項目承接機構,本次最終的比選結果另行公示。
六、其他事項
1.中選機構須在規定時間內與街道簽訂運營合同及場地租賃合同,逾期未簽訂視為自動放棄,街道有權順延確定中選機構。
2.街道對托育服務質量、安全管理、價格普惠性等進行日常監督與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可按合同約定整改直至終止合同。
3.中選機構須購買場所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必要保險,防范運營風險。
4.本公告最終解 (略) (略) 昌華街 (略) 所有。
特此公告。
昌華街道公共服務辦公室
2026年7月27日
信息來源:http://**_(略).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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