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濱實驗學校初中部改造項目招標公告
| 發布時間 | 2026-07-31 | 項目編號 | 點擊查看 |
| 招標預算 | 65.77萬元 | 資質要求 | 點擊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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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濱實驗學校初中部改造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湖濱實驗學校初中部改造項目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招 (略) 湖濱實驗學校,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地點: (略) 湖濱實驗學校內;
2.2工程規模:/;
2.3招標范圍和內容:清單范圍內的工程;
2.4合同估算價:約65.*元;
2.5工期:25日歷天;
2.6質量標準:合格;
2.7標段劃分:1個標段;
2.8 主要材料設備參照(或相當于)品牌: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注:除以上明確的品牌外,歡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譽度、質量、性能、技術指標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產品參加,但必須在招標答疑截止時間前,以書面形式(并加蓋公章)向招標人提出,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招標人認為合理的,將以招標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標人予以增加。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級及以上資質,還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指全 (略) 標準電子證照,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3.3投標人的營業執照注 (略) 。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1個標段投標。
3.6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3.6.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3.6.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3.6.4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3.6.5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6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6.7投標人 (略) 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詳見蘇信用辦[2018]23號)。
3.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要求。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和地點:2026年7月31日至2026 年8月4日(節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時,下午2:00至4:30時。凡有意參加投標者擬派經辦人攜下列4.2條資料前往江蘇華宜 (略) 招標代理部( (略) 新街 (略) 858號三樓)。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300元。(售后不退)
4.2獲取招標文件須提供的資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②授權委托書;③授權委托人近6個月任意連續三個月投標單位為其辦理的社保交費清單(指2026年2月-2026年7月任意連續三個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④建造師注冊證書、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4.3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組織答疑。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6年8月 6 日下午2 時 30 分,地點為:江蘇華宜 (略) 3樓開標室( (略) 新街 (略) 858號三樓)。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開標時符合性審查原件資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②授權委托書;③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和近6個月任意連續三個月投標單位為其辦理的社保繳費清單(指2026年2月-2026年7月任意連續三個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授權委托人同時為投標項目負責人則不需提供);④營業執照;⑤企業資質證書;⑥建造師注冊證書、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⑦安全生產許可證。
注:1、除上述第⑤、⑥、⑦項可攜帶電子證書(掃描二維碼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攜帶書面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出席開標會。
6.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工程款支付
第一年付至合同價款的60%(扣除前期費用);第二年付至審計價款的80%;余款在第三年付清。
8.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評標入圍法+合理低價法”的評標辦法。評標細則詳見招標文件。
9.其它
9.1有不良行為在公示期內被暫停投標資格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9.2如資格證明材料在年檢期間需要行政主管部門出具證明的,證明內容必須明確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繼續有效,本證明有效期10天”等。未標明有效期的,統一按出具證明之日起10天內有效。標明有效期的,不得超過30天,標明的有效期如超過30天的,在出具證明之日起30天內有效,超出30天時不予認可。如證明內容模棱兩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辦理中”等,不予認可。
10.發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標公告在“ (略) (略) ”站上發布。
10.2本公告發布日期從2026年7月31日至2026 年8月4日,本公告為第1次發布公告。
11.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略) 湖濱實驗學校
聯 系 人:余先生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華宜 (略)
聯 系 人:閔女士
地 址: (略) 新街 (略) 858號三樓
電 話:*
2026年07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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