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生態環境局義烏分局關于2026年7月22日作出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審批決定的公告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審批時間 | 原文鏈接 |
1 | (略) 奈思飾品廠年產10噸鋅合金飾品、5噸銅飾品、500kg黃金飾品搬遷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 | 金環建義〔2026〕54號 | 2026年7月22日 | 見附件 |
2 | (略) 鑫雅彩印廠年產350噸塑料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 | 金環建義〔2026〕55號 | 2026年7月22日 | 見附件 |
公告期: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8日(7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 (略) (略) 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 (略) 奈思飾品廠年產10噸鋅合金飾品、5噸銅飾品、500kg黃金飾品搬遷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
(略) 鑫雅彩印廠年產350噸塑料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